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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男子穿越铁道身亡”案一审,开庭死者家属索赔82万

2018-01-26 更多信息☞ 交通世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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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京报(记者王煜,编辑孙高洁)

一度引发关注的南京南站“男子穿越铁道身亡”一案,一审于1月24日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。新京报记者获悉,死者家属认为南京南站方存在失职情形,索赔82万元,案件未当庭宣判。


新京报此前报道,2017年3月26日下午3时43分,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 / 7次列车在到达南京南站,进入21号站台时,一年轻男子突然从对面22号站台跳下,横越股道,试图翻上21号站台未果,被夹在D3026 / 7次列车1号车厢与站台之间。


南京南站称,事发后,列车停车,车站工作人员即通知120急救中心,公安和消防部门到现场开展救援,在救援的过程中,120医生宣布该男子死亡。

新京报记者获悉,死亡男子姓杨,去世时27岁,重庆人。事发后,死者家属将铁路上海局集团及铁路南京南站告上法庭,并提出包括丧葬费,精神损失补偿金,误工费等在内损失总计102万元,其中上海铁路局集团及南京南站应承担80%责任,即赔偿近82万元。


死者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,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死者穿越铁道,涉嫌失职;此外,南京南站的站台没有设置安全门,应承担一定责任。


新京报记者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,案件一审于24日开庭。庭审中,被告方提出,事件中铁路方面不应承担责任,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,案件未当庭宣判。



用户热评:

一***:现在的人真的不要脸面了,这些钱都敢开口要,如果我是铁路部门的领导,我一分钱都不会给死者家属,很明显这是敲诈勒索差不多了,自己找死还要把别人来告,还要大笔的钱,这些人还真的是不要脸了,都是南京彭宇案的死法官带坏了头,可怜弱者带来了坏的社会风气,强烈要求法律对这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进行反告的制裁,依法严惩。否则社会风气是会越来越差了。


有**:咋着?铁路部门存在失职行为?你身为死者家属,没有教育孩子什么是危险行为,导致当事人横穿铁轨身亡,你是不是有失职行为?你是不是有故意不教育自己孩子,导致当事人死亡你是不是存在故意杀人的嫌疑?你说我扯淡?难道我比你还扯淡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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